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会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办研[2014]48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2014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二、检查内容
1. 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指导教师情况、选题、开题、指导过程、论文检测、答辩等工作。
2. 论文质量的复查,根据《金沙2004路线js5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政教〔2014〕6号)要求,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标准,对2014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检查。
三、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
1. 对本学院各专业2014届毕业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认真自查,围绕学位论文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论文写作各环节开展情况、学位论文质量检查情况、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
2. 各院汇总整理2014届毕业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可从论文检测系统中直接导出,填写《金沙2004路线js52014届毕业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统计表》(见附件2)。
3. 认真核对2014届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学位论文成绩,填写《金沙2004路线js52014届毕业生学位论文成绩统计表》(见附件3)。
4.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日17:00时前,一式两份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117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jwc@xcu.edu.cn。
(二)学校抽查
学校对各学院所提交的自查材料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对各单位学位论文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 各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2014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作假行为,要及时上报。
2. 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高度重视,希望各学院将该项工作精神传达至全院师生,并切实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对指导教师及毕业生严格要求,避免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教务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