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资助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请各院(部)提供以下所需材料,以备检查:
一:宣传教育
1、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材料。
2、在校内媒体宣传资助工作的稿件,每篇稿件不少于500字。
3、校内树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自立自强、诚信还贷”的典型事迹情况。
二:困难学生的认定
1、各年级、各专业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其中成员中学生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总人数的10﹪并且局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组成比例适当。
2、各年级、各专业获贫困学生认定公示名单,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定
1、各院(部)学生奖助学金工作评定小组成员组成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其中,成员中学生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总人数的10﹪并且局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组成比例适当。
2、国家奖助学金公示名单:各年级、各专业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认定公示名单,公示时间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利用寒、暑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实践活动材料
内容包含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计划书、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
五: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15年3月27日前上报
2、要求:以上所需内容要求分别提供2013、2014年度的材料,要求电子稿和纸质各一份,纸质加盖院(部)印章。
另:凡院(部)在2013、2014年有承担学生资助工作课题研究、结项后获国家级和省级的;在CN级刊物上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的或公开发行著作的;挖掘并宣传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典型事迹被国家、省和市级等媒体报道的宣传材料也一同上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