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纪委《关于开展“清风莲城”廉政微电影和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许纪办〔2015〕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微电影和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将此项活动纳入“金沙2004路线js5第二届廉政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活动以“清风莲城”为主题,旨在把“廉”文化与“微”元素结合,充分发挥微电影、公益广告短小精悍、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特点,运用正面引导或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镜头语言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让观众观“廉”、思“廉”、感“廉”、行“廉”,潜移默化固化廉洁理念,为建设和谐校园和“五型许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和社会氛围。
二、活动步骤
1.筹备动员阶段:4月1日--4月30日。拟定工作方案,印发活动通知,层层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
2.创作报送阶段:5月1日--9月30日。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创作作品并按要求上报。
3.初评修改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成立评委会,对各地各单位上报作品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
4.展播表彰阶段:12月1日--31日,对初评入围作品在第六期“清风莲城大讲堂”上进行展播,现场打分,现场颁奖。
三、作品要求
以反映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题材。微电影时长控制在15分钟左右,公益广告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采用MPG格式,尺寸不低于720X576。作品创作要体现时代感、艺术性,力争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小中见大,达到作品内容与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实现艺术创作与廉政教育协调统一。
四、奖项设置
1.廉政微电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廉政公益广告: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3.组织奖:5名。
向获奖作品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五、相关事项
1.本次活动面向全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参评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雷同和抄袭。报送的作品须附脚本。活动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享有修改权、编辑权、制作权、播放权。
2.各单位对征集活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支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好创作及上报任务。
3.各单位将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分类汇总后(届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及授权确认书),于2015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倡廉社(校纪委指导的学生社团),最后汇总到校纪委(行政楼618),联系人:王琳(社团负责人,电话:18839970369),刘秀秀(社团负责人,电话:18839965270),李鹏(校纪委工作人员,2968720)。
校纪委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