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4〕2 号)文精神,结合金沙官网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参赛对象及组别
金沙官网在校学生、在职教师。
三、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 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河南赛区比赛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郑州师范学院承办;诗词讲解大赛、汉字书写大赛和师生篆刻大赛这三项比赛,由选手根据赛事方案直接登录全国赛事官方网站报名参加相关赛项比赛(参赛作品要求见附件3-6)。
校级诵读大赛、讲解大赛由文史与传媒学院承办,校级书写大赛、篆刻大赛由艺术与设计学院承办。
(一)经典诵读大赛
大赛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学校学生组(含中职、高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在华留学生)、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组(鼓励家庭成员组队)7 个组别,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 2 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人数不设上限,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增加,不得跨组参赛。
(二)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1.诵读大赛
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2.讲解大赛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参赛大学生及留学生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3.书写大赛
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反映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古今诗文、楹联、词语、名言警句,或中华优秀图书的内容节选等。当代内容以正式出版或主流媒体公开发表为准,内容主题须相对完整,改编、自创以及网络文本等不在征集之列。
硬笔类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毛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篆书、草书须附释文),但须通篇统一,尤其不得繁简混用。
4.篆刻大赛
反映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词语、警句、中华古今名人名言。内容应完整、准确。
参赛作品内容使用汉字,字体不限。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机器篆刻鼓励使用木头、陶瓷、金属等材料。
(三)参赛作品名额和形式
每人最多可参与诵读大赛、讲解大赛、书写大赛作品各1个,诵读大赛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讲解大赛和书写大赛限指导教师1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参赛作品要求见附件3-6)。
四、作品提交
2024年6月3日前,各学院提交参赛作品及汇总表EXCEL版、盖章扫描版(见附件7)。
校级经典诵读和诗词讲解参赛作品报送至文史与传媒学院。
联系人:万光明
文史与传媒学院文科综合楼1521办公室
电话:15703749638
作品报送邮箱:328727614@qq.com
校级汉字书写和师生篆刻参赛作品报送至美术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常爽
办公地点:美术与设计学院2楼255办公室
电话:2968657
作品报送邮箱:1023804871@qq.com
其他问题请咨询课程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2968872
五、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评审成绩排序确定获奖作品及等次,并颁发获奖证书。各赛道根据报名情况拟分设校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校级诵读大赛获奖作品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参加省级比赛。
六、其他要求
近三年参加过经典诵读比赛并获得省级奖项的选手不再报送(可作为教师组的指导老师参与)。本次比赛与省委宣传部“新时代 新征程 新风貌”河南省十大群众文化活动之“典籍里的中国”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合并举行,优秀作品同时报送省委宣传部参加全省展演。
课程中心 文史与传媒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