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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

作者:闫慧 李敏来源: 编辑:张玲飞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3-04-24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在全社会掀起亲近经典、学习诗词的热潮,根据教社语〔2023〕115号文精神,决定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我省大、中、小学校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积极推动中原文化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焦作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焦作市教育局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

三、大赛组别

大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大学生组、社会人员组四个组别。团体赛不分组别,由参赛单位挑选优秀选手,组成团队参赛。

四、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

五、大赛平台

设立“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选手关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即可获取大赛相关信息,从公众号进入“大赛平台”,通过微信手机端即可进行大赛报名,参加线上比赛。

六、大赛流程

(一)个人赛流程

1.比赛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比赛分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3.报名在线上进行。选手须登陆“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下方“大赛平台”,在规定时间段,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方可参赛。

4.海选、初赛在线上进行。

5.复赛分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线上复赛仍在“大赛平台”进行。线下复赛,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举办。

6.决赛在线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决赛选出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中国诗词大会》百人团面试选拔。

7.个人赛晋级初赛、线上复赛、决赛的名额,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别参考各单位参加海选、初赛、线上复赛的人数和成绩,按比例确定。

(二)团体赛流程

1.团体赛分线上预选赛和线下团战。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和高等学校选拔6名选手组成团队,参加线上预选赛。

3.线上预选赛的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时的线下团战。

七、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6日前,线上报名。

2023年5月中旬,线上海选。

2023年6月中旬,线上初赛。

2023年7月下旬,线上复赛。

2023年8月、9月,线下复赛。

2023年10月中旬,线下决赛。

2023年10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八、奖项设置

个人赛设置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限学生组)。特、一、二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教师奖(一位选手限报一名辅导教师)。团体赛设置特、一、二、三等奖。根据个人赛和团体赛的成绩,设置优秀组织奖。证书、奖牌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

九、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发动,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同时确保活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费用。

(三)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参加团体赛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29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68872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课程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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